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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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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帮他将收纳盒搬进书房,他自己抱着好几个收纳盒到书房,对着榻榻米有点儿失神。对了,他只有一床被子,榻榻米是个硬床板,以前赵先生睡的时候会垫个棕垫的。这要怎么办?搬出去让他继续睡沙发?

电话铃声从客厅响起来,朱羽将收纳盒放到榻榻米上,去外面接听电话。

赵先生的棕垫可能是扔了,他将整个书房腾空,完全抹去了这两年的痕迹,而那个棕垫是不该存在的,所以就被扔了出去。当时我很感谢他的细心,免得我不小心看到他的东西影响心绪,或者某一天还要自己动手收拾扔掉。现在却有点希望至少将垫子留下呀,鬼知道在哪里买。

朱羽举着手机进来,捂着话筒对我说:“那个,李万方过来了,到小区门口了。”

我有意让他更自在点,不想他每件事都征求我的同意后才做,就不甚在意的说:“他来了你去接他就好了。”

他点点头,冲电话说了一声就挂掉往外走。

“诶~”,我叫住他,有些难为情的说,“昨天晚上的事,可以不要告诉他吗?”

他假装想了半天才想起什么事,促狭的眨眨眼,逗我说:“什么事呀?哭鼻子那事儿吗?小女生哭鼻子多正常呀,这有什么不能说的?我都看到一个女生被树叶上的毛毛虫吓得哭鼻子呢。”

本来很紧张的情绪,被他这样一打趣,奇妙的舒缓起来。我已经忘了要他答应什么了,只想扔两条毛毛虫到他领子里。“我可不会被毛毛虫吓到,说不定哪天心情不好,就往你被子里塞毛毛虫,所有房间我都有钥匙。”

他做了个怕怕的表情,夸张的求饶道:“房东小妹妹饶命,我保证守口如瓶,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,这样行了吧?”

我和朱羽一起走出书房,反手带上门,就进了自己房间。

以前家里来客人怎么招待的?以前家里几乎没有客人来,有限的几次,好像都是泡杯茶,切点水果,然后就坐在沙发上聊天,有时候一聊就聊半天,也不知道有什么好说的。到最后送走客人,茶也没喝完,水果也没动。好在李万方不算是我的客人,是朱羽的客人,为了表示朱羽有对这个房子的任何地方任何事物都有使用权,我将自己完美的隐藏在房间里写作业。下个星期就要考试了,各科老师都恨不得自己的作业占满整个周末,下午还要去补课,都不知道时间够不够用。

大门打开,李万方和朱羽交谈的声细碎的传了进来,按说房子隔音挺好的,可是他们每句话都有那么几个字能穿过缝隙,跑进我耳朵里。我只好翻出耳机带上,深呼吸沉下心来专心写作业。上午要写完物理化学和地理,下午写数学,晚上写英语和语文,明天写政治和历史,下午和钱白驹约好了去逛街,约逛街的时候还不知道老师会疯了一样布置作业,当时又想着要多多参加钱白驹的活动,而且我也还需要买毛衣,去年的毛衣已经洗得又大又硬还变形了。赶快写吧!

地理作业写到最后两道题目时,动物油脂催发着蒜苗的香味源源不断地钻进我鼻孔,纸上的季风环流图都快不能看了,越看越像一盘蒜苗回锅肉。肯定是楼下老太太在做饭,只有她做这样重油的菜还不开油烟机,也不知道是不是小区外的家常菜馆给她好处了,每次只要闻到她家的菜香,那个餐馆的生意就好的不得了。

我一边盘算着待会儿去打包一份回来吃,还是再等等,吃了就去补习班,一边再读了一遍题目,仔细答题。

好不容易写完一题,回锅肉的味道也散了,一道酸酸的,辣辣的酸豆角炒肉的味道紧接着又传了过来,简直了,开一下烟机能费你多少功夫还是费你多少电呀?不行就别吃了。我烦躁的一把抓下耳机,居然听到油烟机嗡嗡的运转声,还有木铲敲击在锅底的声音,从我家厨房传出来的,还有李万方懒懒的嘱咐声。

打开房门,客厅里的味道更加浓郁,各种食物的香味扑面袭来,我都怀疑是不小心踏进了楼下的家常菜馆。李万方大呼小叫的声音从厨房传出来,朱羽叼着根烟,淡定的挥舞着锅铲,往里加什么佐料。

朱羽余光看到我,拿手肘顶了一下正在偷吃回锅肉的李万方,重新拿了个盘子将肉末酸豆角倒了出来。李万方看到我正站在门口,悻悻地收回抓了块肉的手,还是厚脸皮的塞进嘴里。端着盘子出来给我献宝说:“来,快尝尝我们朱大厨的手艺,比我在外面吃的都好吃。”将一双筷子塞我手里,就端着盘子等我夹。

这个人怎么还在呀?打算在这里吃饭吗?算了,他是朱羽的客人,朱羽怎么招待都成。只是朱羽厨艺这么好,原来他说的会做饭是这样的。

我将筷子放到盘子上,走进厨房在烟机上又按了一下,告诉朱羽:“这个按钮按两次,排风量更大。”然后拿出筷子和碗,摆到桌子上。李万方搂着一盘回锅肉,恨恨的一边拿眼剜我,一边将筷子在里面插来插去,感觉要是手里拿的换成银针,还真有点儿像容嬷嬷。

朱羽将最后两个菜端过来,踢了李万方一脚,“去端汤,谁吵着要喝排骨汤的?”李万方郁闷的去将汤端出来,给每个人都盛了一碗,只是他喝朱羽的都有排骨有冬瓜,给我的那碗全是冬瓜,汤都没有几口。莹白如玉的冬瓜块垒了一碗,泛着油沫的清汤散落着几颗青葱,用筷子扒着冬瓜喝一口汤,清香溢满口腔。冬瓜炖得酥烂软绵,虽然碗里没有排骨,但味道都煮进了冬瓜里。口味有点儿清淡,配上菜吃刚刚好。

正伸手准备夹一块回锅肉,整个盘子都被李万方移走了。幼不幼稚!算了,酸豆角也不错,闻起来挺香的。刚转过筷子,酸豆角也被移走了。幼稚鬼!朱羽淡定的吃着饭,就像没看到一样,李万方拖盘子,他的筷子就跟着移动,什么都不能阻止他夹菜!桌子要长一点,我都相信他会跟着盘子站起来夹菜。

虽然闻得到看得到吃不到有点儿折磨,但我并不打算和朱羽的客人抢东西吃,他爱玩就让他玩吧,面前不是还有一盘青菜吗?这一碗冬瓜也够我吃了。李万方将两盘菜放在离我远远的桌角,气呼呼的和朱羽一边吃着,我自己端着碗冬瓜,吃着面前的青菜,看起来还有点儿可怜。这…我不是才是房东吗?怎么在自己的地盘被欺负成这样?

算了,我要让朱羽在房子里感觉到轻松自在,他上次还教了我怎么学数学,这顿饭我还没出钱没出力的,有碗冬瓜吃都算捡来的,虽然李万方做得幼稚,我也不是斤斤计较的人,算了。

吃完饭我洗完自己的碗,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补课,在换鞋的时候被李万方拦了下来,“你都不好奇我为什么生气吗?”

我穿着一只拖鞋,塞了半只脚到运动鞋里,踮着脚后跟看着他,有点儿无奈,“我知道为什么呀?有什么好好奇的?”

这下李万方生气变不敢相信了,“你知道还这样若无其事的出门?”

“那我要怎么办?哄哄你?做错事的是你吧,别人还在忙的时候你就偷吃,直接拿手抓菜,还怂恿别人和你一起吃,哪一件不是你的错?”这只脚终于完全塞了进去,另一只鞋呢?朱羽洗完碗,顺便将李万方勾去客厅里坐下,我穿好鞋,总算可以出门了。

我不讨厌李万方,相反,还会觉得他的性格很有吸引力,希望自己能和他的性格一样,大事上看得明明白白,小事上又随心随性。老师会觉得他努力刻苦又有分寸,家长会觉得他懂事有担当,朋友觉得他讲义气,就算是对我,也是亲近又不强求,再没有什么不好的了。偶尔或自然或做作的耍性子,还会让人觉得有点儿可爱。可是就像上次说的,我们都太小了,看事情总是太过片面,随着年龄的增长,见识的扩展,当时喜欢得不得了的,有一天也会变成“就那样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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